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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着等待的时间,陆笛赶紧阅读,然后表情逐渐变得诡异。
怎么说呢,这故事仿佛……
“主角的原型是木星,讲述了一个拥有天赋资质,却怎么努力都不能‘发光发热’的歌手,决定组建一支地下乐队,从无人问津到赢得无数粉丝,最后开始全世界巡回演唱的故事。”
晏龙补充道,“其中关于娱乐圈、新闻采访相关的知识是禺号提供的,木星的乐谱是你整理出来的我改了一下。读书确实有很大的好处,能‘感受’到更多的情感,台玺通过写小说创造人物来理解自身与世界,这也是自我完善与进化。”
陆笛已经看得入了迷。
耳边仿佛响起了应景的BGM。
啊,这就是木星,用实力争胜!
虽然不能发光发热万众瞩目,贫穷到没有昂贵的乐器(管风琴),但是这支由失败者与流浪者组合的乐队,依旧可以在荒芜的舞台上绽放。
用急速的旋律撕碎一切,用力量碾压世界!
“太好看了。”陆笛硬生生地在拐角处蹲了三个小时,蹲到忘记了要去厨房,反正精神体不会腿麻。
陆笛恋恋不舍地翻到最后一页,急切地抬头问,“后面的呢?”
“还在写。”
“啊?”
“放心,台玺一天能写十万字。”
“……”
真是AI码字的优势。
陆笛正要说话,忽然听到远处一个人正在高喊他的名字。
“陆笛,你出来!我知道你就在附近!快出来,我有急事!”
是林瑟的声音。